1920年12月16日20時06分,甘肅省固原縣和海原縣,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固原市原州區(qū)和海原縣,發(fā)生里氏8.5級特大地震,震中烈度12度,地震造成28.82萬人死亡,約30萬人受傷,毀城四座,數十座縣城遭受破壞。國家應急廣播—應急檔案,本期帶您回顧發(fā)生在1920年的海原大地震。
各位聽眾大家好,歡迎收聽《國家應急廣播——應急檔案》,我是百寧。今天,繼續(xù)和您聊聊發(fā)生在1920年的海原大地震。
大地震雖然已經過去多年,但地震背后的價值依然值得我們挖掘,依然有很多細節(jié)值得我們反思和警醒。對于大地震的研究也一直在繼續(xù)。比如在去年,寧夏大學中國近現代史專業(yè)張銀銀所做的碩士畢業(yè)論文,關注的就是《從1920年海原大地震看由“災”到“荒”的嬗變》,其中不少思考也值得我們選取回顧。
直至地震發(fā)生一個月后,媒體通過刊載災區(qū)士紳和地方官員的電函,才得以讓人們對重災區(qū)的受災情況有了比較詳細的了解。1921年1月11日,《盛京時報》刊登了甘肅省督軍張廣建及其他政府官員向北京政府及社會各界發(fā)布的乞求賑災的電函;1921年3月6日,《中國民報》刊登了寧縣知事王興炯報告災情的原函;另有《順天時報》報道了來自震中海原縣的旅京學生馮翰英的家書等。這些報道不僅將災區(qū)人民的悲慘生活告知全社會,更號召社會各級慷慨解囊,為災民募捐。如在1921年4月,《中國民報》載“甘肅地震災情區(qū)域一萬五千英方里,死者不下二十萬,其生者急需衣食之接濟,以糧食均被埋在瓦礫之中”。讓社會各界清楚地了解到甘肅重災區(qū)的人民正處于水深火熱之中,掙扎在生死的邊緣,急需廣大社會各界伸出援助之手。
來自官方的正式災情通報比新聞媒體晚了很多。在地震發(fā)生了一個多月之后,身為甘肅省督軍的張廣建向中央政府聲淚俱下、滿含深情地報告了災情,并且乞求賑濟。當時有記者批評官方的懈怠,“以如此奇災,在科學發(fā)達之國調査救濟,國人早寢食不寧矣。而吾國時過月余,僅有一紙官樣文電,向庫如懸罄之政府乞賬焉”。北京中央政府在收到甘肅省政府的報告后,隨即在1月13日發(fā)布“大總統(tǒng)令”,正面回應了甘肅的乞賑要求。“大總統(tǒng)令”中詳細分配了各個部門應該負責的賑災事宜,并催促有關責任官員盡快對災區(qū)實施救助。尤其要求財政部向災區(qū)撥一筆??钣靡再c災,并由內務部賑務處同甘肅省和陜西省省長及被災各縣長官開會商議,根據各個地方的具體受災情況妥善的進行撫恤工作。同時考慮到兩省的面積廣,恐怕一些偏僻的地方難以被考慮到,所以要求各地的長官就近籌集款項,并發(fā)動地方士紳和民間團體的力量,進行有效的賑濟。北京中央政府還提出數種善后辦法:第一、甘肅生各縣的長官應該將本縣的受災情況進行詳細調査,以便做好撫恤的準備;第二、各受災地區(qū)在交通上受到的損壞以及重要建筑物的破損,都要由各縣縣長安排人進行及時修補;第三、用以賑災的款項,除了中央撥給外,不夠的應該由地方各界積極籌措;第四、因房屋坍塌而無處居住的災民,應該由地方政府或社會救災團體設法組織“養(yǎng)流所”妥善安置;第五、要積極維護地方秩序,對于匪患嚴重的地區(qū),要增加瞥力,嚴加防范。
北京中央政府所列書面措施看似詳備完善,實際卻并沒有發(fā)揮任何的作用。后因救災款項遲遲未發(fā)放到位,所謂的建筑修補、“棲留所”的設立等措施均未落到實處。賑災工作只能依靠社會團體和甘肅省賑濟委員會等組織或機構向全社會募捐賑濟款項。當時的報紙曾發(fā)文譴責中央政府的此種行徑,“今日之官廳,每于大災起后,或開一會議,乞助于地方團體,或發(fā)一急電,求援于慈善團體,此外,則絕鮮于表示”??陀^地反映了當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只作官樣文章而不實際作為的卑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