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8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越南政府指控15名嫌犯于今年4月在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發(fā)動炸彈攻擊,27日,當?shù)胤ㄔ阂?ldquo;反人民政府恐怖攻擊罪”對他們判處5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報道稱,胡志明市法院26日開庭審理上述人士的違法行為,本來預(yù)計審期4天,但27日提前宣判。
起訴書稱,24歲的鄧黃善與其他14人今年4月中旬購買原料,制作了2顆汽油彈,隨后于4月22日在新山一機場引爆,但僅其中一顆炸彈爆炸。
另外,鄧黃善與其他6人,還被指控于今年4月初放火燃燒邊和市交警的一個違規(guī)車輛移置保管場所,造成嚴重損失。
另一方面,這些人士還企圖發(fā)動其他恐怖攻擊事件,但警方都及時查獲與阻止。
當?shù)胤ㄔ褐赋?,這些人士的行為屬嚴重違法且可能造成嚴重后果,之所以未造成人員傷亡是他們意料之外以及警方及時查獲與阻止,因此必須嚴予懲處。
報導(dǎo)說,法院根據(jù)各被告在整個犯罪過程所起作用和涉案程度,最終對鄧黃善宣判16年有期徒刑,其余14名被告被判處5年至14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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