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記者周聰、通訊員粵消宣)13日,記者從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了解到,廣東將開展“六類場所、十項必查”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對小檔口、“三合一”場所、群租房、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養(yǎng)老服務機構、寄宿制學校進行檢查。據透露,各類建筑一經發(fā)現(xiàn)易燃將被強制拆除。
群租房應配消防安全樓長
記者從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了解到,從12月11日起至12月26日,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組成8個檢查督導工作組對全省各地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開展督導檢查。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按照“整改一批、關停一批、取締一批”的整體思路。據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專項行動主要整治六類場所:小檔口、“三合一”場所、群租房、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養(yǎng)老服務機構、寄宿制學校,共有十項必查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行動將強制拆除木質閣樓和彩鋼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據介紹,各類建筑(場所)內部均嚴禁采用木質材料搭建閣樓;各類建筑(場所)內部均嚴禁使用彩鋼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一經發(fā)現(xiàn)必須強制拆除。
本次行動也對群租房提出具體要求:群租房所在建筑應配備消防安全樓長,樓長應由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人員或出租人擔任,應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實施專職管理員夜間巡查措施。住宿3人以上的場所,一律加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器。住宿30人以上的場所,一律按照標準安裝自動滅火、火災報警等消防設施,明確專人實施24小時值守看護。
樓內嚴禁停放電動自行車
記者了解到,必查內容共有十項還包括:安裝漏電保護開關、電線套管是否符合標準、緊急逃生通道是否暢通、清理電動自行車、合用場所是否設置物理防火分隔、各類建筑(場所)是否存在違規(guī)住人情況、施工現(xiàn)場落實消防安全保障等。
“各類建筑(場所)內部均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或充電,一經發(fā)現(xiàn)必須立即清理。”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各類建筑(場所)均應保持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緊急逃生通道暢通。外墻設置防盜鐵柵欄一律拆除,居住類場所確需安裝的,應設置長寬凈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開啟的緊急逃生口,并設置緩降器、逃生軟梯等輔助疏散設施。
科普動畫:火災逃生演練